每年的兩會上,一府兩院的工作報告都是重中之重。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中,周強院長提出十八大以后,我國糾正了一系列的冤假錯案,比如大家耳熟能詳?shù)穆櫂浔蟀、陳滿案,都是典型例證。他還提出說,冤假錯案的產(chǎn)出使正義蒙羞,我們要以此為教訓(xùn),未來要減少甚至杜絕冤假錯案的產(chǎn)生。這個說法非常形象,之所以存在司法制度,人們之所以向司法制度求助,就是為了希望在法庭上得到正義。如果求助司法時,不僅沒有得到公正,反而制造了冤假錯案,那么正義自然就因此而蒙羞。
此外,冤假錯案的產(chǎn)生和糾正是動態(tài)的過程,并不是以某個時間為節(jié)點。有人認(rèn)為,所有的冤假錯案都是在此之前制造的,在此之后,只是糾正以往的冤假錯案而已,這種想法是不對的,而是我們不斷地防范冤假錯案的產(chǎn)生。為了防止冤假錯案的產(chǎn)生,建立一套獨立的司法審判制度變得格外重要。否則,任何來自法庭之外的,不管是來自于權(quán)力的介入、輿論的介入,還是其他力量,都可能干擾了完整的、公正的司法程序,大家也就追求不到真正的司法公正。
過去,絕大多數(shù)冤假錯案的產(chǎn)生都是由于外來力量的不當(dāng)介入,所以建立一套完整的,獨立的司法審判制度格外重要,也是保證不再產(chǎn)生更多冤假錯案的根本。(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 張?zhí)煳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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