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14日消息(記者丁飛)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商務部今天發(fā)布《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辦法從根本上打破我國以往的汽車銷售品牌授權單一體制,鼓勵多樣化銷售模式。這意味著,銷售汽車不再必需要汽車品牌商授權,汽車超市、汽車賣場、汽車電商等將成為新的汽車銷售形式。我國汽車行業(yè)迎來突破性變革,汽車流通體系真正進入社會化發(fā)展階段。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的出臺可謂是“千呼萬喚始出來”!掇k法》中最大的亮點是打破原有的汽車銷售“品牌授權”壟斷,也就是對以往經銷商在銷售汽車時,必須獲得汽車供應商品牌汽車銷售授權不再做強制性要求,實行授權和非授權兩種模式并行,從而降低汽車經營門檻。用商務部市場建設司副巡視員胡劍萍的話說,未來消費者買車“哪里方便,哪里實惠,就去哪里”。汽車超市、汽車賣場、汽車電商等將會成為新的汽車銷售形式。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購買汽車的方式,自由選擇服務網店,不局限于去4S店。
在此次《辦法》發(fā)布前,我國實行了12年的汽車“品牌授權”銷售體制。2005年發(fā)布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規(guī)定,銷售汽車必需要獲得品牌授權并實行備案管理。這一體制在促進汽車行業(yè)初期規(guī)范快速發(fā)展的同時,汽車供應商一家獨大、市場競爭不充分、流通效率不高、零供體系失衡、汽車及零部件價格虛高以及服務質量下降等問題也開始出現。安徽某汽車經銷商朱先生說,供應商因為擁有多項“特權”而在市場中占主導地位,銷售指標、壓車、搭售與轉售等干涉行為讓經銷商頭疼不已,“以前的品牌授權真正是一個大的壟斷。因為各個4S店經銷這個品牌,當地只能申請一到兩家。如果你申請了后別的經銷商就不能賣他的車了。廠家授權經銷商,你得完成我給你下達的銷售指標,這是廠家強制的。如果完不成廠家給你的返點就沒有,經銷商就會貼這個錢!
記者注意到,新《辦法》第二十四條明確規(guī)定,供應商可以要求經銷商為本企業(yè)品牌汽車設立單獨展區(qū),但不得要求經銷商同時具備銷售、售后服務等功能;不得規(guī)定整車、配件庫存品牌或數量,或規(guī)定汽車銷售數量;不得限制經銷商經營其他供應商商品;不得限制經銷商為其他供應商的汽車提供配件及售后服務等。商務部市場建設司政策處處長肖榮臣解釋說,辦法并非是要取消品牌授權,而是為多樣化銷售發(fā)展打開空間。明確提出鼓勵授權和非授權制度并行發(fā)展。至于將來汽車供應商采取什么樣的方式進行經銷或分銷,由企業(yè)和市場自行決定。
賦予經銷商更大自主經營權的同時,打破壟斷也意味著未來市場競爭壓力的增大。有人預計,未來汽車銷售市場將會是超市性質,一個展廳內會有多個品牌、多款車型,供消費者對比和購買,并不局限于一個展廳內只放同一個品牌。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秘書長朱孔源認為,短期內4S店依然是銷售主體,《辦法》最大的意義在于將授權經銷商從高額經營成本中解放出來,激活市場,倒逼其拿出更多誠意讓利給消費者。
朱孔源分析認為,“消費者最關注的是產品和服務。就目前來講,能給消費者提供更好服務的可能就是4S店,或者短期內不可能出現另一個渠道能占主體。未來怎樣,就看市場的競爭了。所以這個辦法從整體看是為構建未來的銷售渠道提供一個法律保障!
數據顯示,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汽車生產國和消費市場,汽車產銷量八年蟬聯全球第一。2016年,我國汽車產銷分別完成2811.9萬輛和2802.8萬輛。汽車在消費中發(fā)揮著頂梁柱的作用。
據了解,新版《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將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同時廢止2005年發(fā)布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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