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2月27日消息(記者孫瑩)據(jù)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發(fā)布《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書、《中國法院的司法公開》白皮書,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向媒體通報法院改革的總體情況和具體成效。數(shù)據(jù)顯示,2013至2016年,各級法院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無罪。

《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書,設專章闡述“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機制”。在預防和糾正冤假錯案方面,白皮書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就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提出指導意見,要求對于定罪證據(jù)不足的案件,應當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不得降格或者變通作出“留有余地”的判決。白皮書特別提到了聶樹斌案,“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這起歷時22年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得以糾正,彰顯了對人權司法保障的高度重視和對證據(jù)裁判、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的堅定實踐!

李少平也就“著力突破難點,推動實現(xiàn)及時有力懲治犯罪和保障人權相統(tǒng)一”進行了說明,他說:“2016年,全國法院在前三年依法糾正重大冤假錯案23件37人基礎上,新糾正重大冤假錯案11件17人,數(shù)量達到歷史新高。其中,河北聶樹斌案、海南陳滿案均在社會引起巨大反響!崩钌倨奖硎,這些冤錯案件的糾正,重塑了司法保護人權、維護公平正義的形象,提振了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人民法院也將在上述工作基礎上,抓緊研究制定健全發(fā)現(xiàn)和糾正刑事冤假錯案機制的指導意見。2013至2016年,各級法院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無罪,依法保障無罪者不受追究。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央有關部門,制定發(fā)布了關于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上周又印發(fā)了專門實施意見。這些改革意見堅決貫徹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jù)裁判等訴訟原則,推動確立審判在刑事訴訟中的中心地位和決定性作用,大力推進庭審實質化,從源頭上防范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等違法行為,確保裁判經得起法律檢驗。
李少平強調,堅持以“審判為中心”,并不排斥對于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輕微刑事案件適度減少司法資源投入,適當簡化審判程序。2016年,根據(jù)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北京等18個城市正式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試點,有效防止了輕微刑事案件被告人超期羈押和“關多久、判多久”的現(xiàn)象。
李少平說,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堅之年,用習近平總書記的話說,改革“頭3年是夯基壘臺、選材備料、立柱架梁的3年”,攻堅之年就得“力爭把主體框架搭建起來”,這是一個重要的階段性目標。為了實現(xiàn)這一階段性目標,最高人民法院從去年年初就統(tǒng)籌謀劃、穩(wěn)慎論證,不斷向中心聚焦、向深處發(fā)力,全年共發(fā)布43個改革文件,特別是增設巡回法庭、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法官逐級遴選、法官履職保障、法官違法懲戒等重要項目,報請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出臺改革文件,涉及產權保護、司法救助、減刑假釋、案件繁簡分流、糾紛多元化解、深化司法公開等,也出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截至目前,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確定由我院牽頭抓總的18項改革任務,已完成17項。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提出的65項改革舉措,已全面推開60項,余下5項均在試點基礎上有實質性進展。
攻堅期必然進入深水區(qū),越是縱深前行,越需要保持定力、前后接續(xù)、梯次推進。一年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呈現(xiàn)出“大潮奔涌逐浪高”的壯闊氣勢。從廣度上看,司法責任制改革正在全國法院鋪開,全國已有28個高級法院(含兵團分院)、363個中級法院、2644個基層法院完成員額法官選任工作,約占全國法院總數(shù)的86.7%,共產生入額法官105433名,北京等11個省區(qū)市已完成首批員額法官的單獨職務序列確認和任命工作。從深度上看,司法公開改革不斷向縱深推進,我們在建成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zhí)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基礎上,又搭建了庭審公開平臺,減刑、假釋、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信息公開平臺也已投入運行。通過修訂裁判文書上網司法解釋,一審裁判文書也全面納入公開范圍,從制度上保證了“上網為原則、不上網為例外”。中國裁判文書網現(xiàn)已公開裁判文書超過2600萬篇,網站訪問量突破60億人次,用戶覆蓋20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成為全球最大的司法文書公開平臺。從速度上看,各項改革均呈現(xiàn)出蹄疾而步穩(wěn)的態(tài)勢。從中央批準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重慶、西安、南京、鄭州增設巡回法庭,到四個巡回法庭掛牌辦公,前后僅用了不到兩個月時間。掛牌當天,巡回法庭即開始受理案件、接待來訪。新春伊始,各巡回法庭已陸續(xù)敲響“第一槌”,開庭審理案件,巡回審判工作有序有效。從力度上看,我們要求各級法院算大賬、算總賬,破字當頭,有破有立,破一畝三分地的藩籬,動局部利益的奶酪,確立全國一盤棋的大局觀。在法官員額比例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法院科學核定員額,堅決糾正核定比例就高不就低、案多案少一個樣等問題。包括領導干部在內,不少未入額法官轉入審判輔助崗位。全國已有205家試點法院結合自身實際,整合內設機構,精簡行政職能,推動扁平化管理,取得良好成效。從配套上看,隨著立案登記制、司法責任制、法官員額制等改革向縱深推進,對抓好系統(tǒng)集成、統(tǒng)籌協(xié)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圍繞立案登記制改革,我們積極推進在線立案、在線調解、案件繁簡分流、糾紛多元化解等配套改革,依法打擊虛假訴訟;圍繞司法責任制改革,我們配合制定法官懲戒意見,出臺履職保障辦法;圍繞法官員額制改革,我們著力推動落實單獨職務序列和工資配套改革,釋放改革紅利,合理安置未入額人員,抓緊增補審判輔助力量?傮w上看,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主要領域四梁八柱性質的改革主體框架已經基本搭建完成,圓滿完成了習近平總書記去年年初提出的階段性目標!
李少平還著重介紹人民法院2016年司法改革工作的特色和亮點:
堅持問題導向,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
習近平總書記始終強調,“改革要抓鐵有痕、踏石留印”,“要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實”。在中央深改組已經召開的32次會議新聞稿中,“落實”一詞出現(xiàn)近200次,而2016年12次會議就強調了100余次。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將“一手抓方案質量,一手抓改革落實”作為推進改革的基本工作思路,先后召開全國法院司改試點工作推進會、全國法院司法責任制改革督察推進會及各類專項推進會、部署會20余次,有力推動改革落地生效。
針對部分試點地區(qū)落實改革舉措不徹底、不到位等現(xiàn)象,我們將改革督察工作列入重要議程,配合中央改革辦、中央政法委,先后啟動了兩輪改革督察工作。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組成4個督察組,分赴北京、山西、內蒙古等12個省區(qū)市開展司法責任制改革督察。各督察組按照“聽、查、訪、評”的要求,共召開38場座談會,聽取75個地方法院的改革情況匯報,實地督察46個法院,查閱了工作臺賬、制度文件、辦案系統(tǒng),發(fā)放500余份調查問卷,隨機抽選入額法官、未入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司法行政人員進行個別談話,共查擺問題18項,提出整改建議20條。
周強院長高度重視改革督察反映的問題,要求將問題全國通報、明確責任、限期整改,最高人民法院隨即向全國法院印發(fā)督察情況通報,點名指出數(shù)十家法院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要求相關高院認真對照檢查、切實加以整改。截至今年1月底,各高院均已報送整改報告,制定整改方案和指導意見,并落實整改措施。實踐證明,只有不斷加大督察力度,形成常態(tài)機制,才能確保改革方案含金量不短斤缺兩,確保改革落實的“最后一公里”暢通無阻。
緊扣改革重點,推動司法責任制改革等關鍵領域重點突破
全面深化改革,必須牢牢抓住主要矛盾,打通關鍵節(jié)點,才能以重點突破帶動全局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就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一年來,司法責任制改革已在全國法院全面推開,試點法院普遍實行新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實現(xiàn)了“審判者裁判,裁判者負責”。試點之初存在的部分問題,已逐步得到糾正和解決。通過司法責任制改革,試點法院普遍實現(xiàn)了“四個改變”。一是改變了過去院庭長批案不審案的情況,院庭長辦案形成常態(tài)機制。各地均明確了院庭長入額后的辦案指標,要求院庭長不僅要帶頭辦案,還要主動辦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充分發(fā)揮他們作為優(yōu)質審判資源的示范、領頭和表率作用。上海全市院庭長去年辦案10.02萬件,同比上升23.54%;北京為13.8萬件,同比上升52%;廣東為70.16萬件,同比上升24.72%;江蘇全省法院院庭長辦案占比達到 38.5%。二是改變了過去法官大包大攬的工作模式,優(yōu)化了司法人力資源配置。試點法院組建新型審判團隊,通過科學分工、有效協(xié)作,減輕法官非審判事務,法官人均結案數(shù)較改革前明顯提升。改革前,上海法院法官年人均結案144件,改革后達到228件;貴州法院法官改革前年人均結案63件,改革后達到157件。三是改變了過去層層審批的模式,大大提升了審判效率。改革后,吉林法院直接由獨任法官、合議庭裁判的案件比例達98.02%;廣東珠三角地區(qū)辦理簡易程序案件的法官年均結案超300件,審判周期較改革前縮短7-15天。四是改變了過去盯人盯案的傳統(tǒng)審判管理機制,逐步向全院全員全過程的信息化審判管理監(jiān)督機制轉變,專業(yè)法官會議、審判委員會在統(tǒng)一法律適用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補足機制短板,以改革創(chuàng)新思維破解人案矛盾
隨著深化改革進入深水區(qū),經濟發(fā)展進入新常態(tài),矛盾糾紛風險增多,各類案件仍保持大幅攀升態(tài)勢。2016年,全國法院受理案件達2305.6萬件,同比增長18.1%。我們深知,面對嚴峻的人案矛盾,不能光靠加人增編的“添油戰(zhàn)術”,必須借助改革創(chuàng)新思維,一方面優(yōu)化資源配置,不斷挖掘內部潛力;一方面依靠各地黨委政府,依托社會各方力量,促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方面,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發(fā)布關于推進案件繁簡分流的意見,指導各地通過訴前、審前、審判程序分流,推動實現(xiàn)“簡案快審、繁案精審”。 全國法院共設置2338個訴調對接中心。上海法院全年訴前分流23.29萬件案件,調解成功8.8萬件,四成以上案件在訴前得以有效化解;北京法院訴前分流68763件,調解成功19046件。司法資源優(yōu)化配置方面,我們通過科技手段和科學管理提升效率,積極推動適用電子方式送達和電子督促程序,推廣電子卷宗移送,實行審判輔助事務集中管理,探索開展在線調解和網上開庭。全國已有419家法院開通在線調解平臺,擁有2390名在線調解員。上周三,最高人民法院還發(fā)布了關于庭審活動錄音錄像的司法解釋,將智能語音識別技術引入庭審記錄,大大減輕了審判輔助人員的工作負擔。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了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和關于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的規(guī)定,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形成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合力。截至2016年底,全國法院建立特邀調解組織近2萬個,吸納特邀調解員6萬多人,接受法院委派調解和委托調解案件101萬件,調解成功53.8萬件。通過特邀調解分流的案件,約占一審民商事案件總數(shù)10%以上。
立足利民本位,堅持以人民福祉為中心不動搖、不松勁
治國有常,利民為本。使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始終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前行的目標和方向。2016年,我們繼續(xù)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改革思想,通過銳意改革創(chuàng)新,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具體措施包括:一是深化立案登記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開展立案登記制改革“回頭看”,通過督察、暗訪,切實防止“立案難”問題反彈。2016年,全國法院登記立案1630.29萬件,當場登記立案率達到95%。各地普遍簡化立案程序,依托信息化手段,完善網上立案平臺,探索推行跨域立案,提升立案工作效率和便民程度。福建、浙江法院建立“跨域、連鎖、直通式”訴訟服務平臺,已在全省范圍內實現(xiàn)異地立案,方便人民群眾在“家門口打官司”。上海浦東法院開發(fā)“二維碼”自助立案系統(tǒng),每個案件平均立案時間只有15分鐘。二是推進司法救助機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了加強和規(guī)范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國家司法救助統(tǒng)一處理機制,實現(xiàn)了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從“維穩(wěn)”到“維權”的轉移,從“因訪救助”過渡到“因案救助”,推動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確保司法救助在法治軌道上有序運行。三是推進民事公益訴訟制度改革。2016年,全國法院依法受理環(huán)境公益訴訟案件43件,審結“騰格里沙漠污染案”等重大案件11起,有力維護環(huán)境正義,保障綠色發(fā)展。四是探索推進家事審判改革;橐黾彝リP系是社會穩(wěn)定的基礎。最高人民法院組織召開全國部分法院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推進會,指導100家試點法院建立專門的家事審判庭或者組建家事審判團隊,引入家事調查員、社工陪護及兒童心理專家等多種方式,妥善化解家事糾紛,為實現(xiàn)人民安居樂業(yè)、社會安定祥和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五是加強產權司法保護。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切實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制定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工作實施意見,目前正依法甄別糾正一批歷史形成的涉產權冤錯案件。六是繼續(xù)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經過一年多的試點,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50家試點法院人民陪審員總數(shù)達到13322人,為法官員額數(shù)的4.3倍。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氣的普通群眾被選任為人民陪審員,來源更加廣泛、結構更加合理。人民陪審員共參與審結各類案件81772件,其中采用大合議庭形式審理涉及群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1624件,社會效果良好。
找準問題癥結,以失信懲戒為抓手大力推進執(zhí)行體制改革
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承諾用“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zhí)行難問題”。一年來,我們找準了“執(zhí)行難”問題癥結,精準發(fā)力,猛藥治疴,通過完善網絡查控系統(tǒng)、聯(lián)合信用懲戒系統(tǒng)、執(zhí)行信息公開系統(tǒng),有效解決了“財產難查找、失信難懲戒、信息難公開”等難題。一是完善失信懲戒機制。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國家發(fā)改委等44家單位聯(lián)合簽署了《關于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報請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由中辦、國辦聯(lián)合發(fā)文,規(guī)定了11類37項懲戒措施,使“老賴”寸步難行、無處遁形。截至目前,全國累計發(fā)布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673萬例,限制615萬人次購買機票、222萬人次購買動車、高鐵票,全國工商、市場監(jiān)管部門共限制失信被執(zhí)行人擔任各類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7.1萬余人次,基本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懲戒格局。二是探索審執(zhí)分離改革,在人民法院內部實行審判權和執(zhí)行權相分離,強化全國四級法院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協(xié)調的執(zhí)行工作管理體制,提高執(zhí)行實施效率。三是開展網絡司法拍賣,完善執(zhí)行公開。最高法院出臺網絡司法拍賣司法解釋,通過社會化評審,公布5家網絡拍賣平臺供當事人選擇,破解執(zhí)行財產處置過程不透明、不規(guī)范、變現(xiàn)難問題。目前,全國已有28個省份1600余家法院入駐網上司法拍賣平臺,共計網拍32萬余次,拍賣標的物15萬余件,成交額1900多億元,平均成交率達到89%,溢價率達到42%,為當事人節(jié)省傭金80億元。
李少平表示,2017年,人民法院將嚴格中央確定的時間表路線圖,按時完成各項牽頭改革任務,完善配套措施,狠抓督察落實,確保改革實效。風起揚帆正當時,改革創(chuàng)新無窮期。人民法院將繼續(xù)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不忘改革初心,繼續(xù)拼搏奮進,以優(yōu)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習近平寄語新聞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