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我省推出十二條措施系統部署水利工作

全面強化主汛期水旱災害防御

近日,河北省水利廳出臺強化主汛期水旱災害防御工作十二條措施,從滾動開展監(jiān)測預報預警、抓好山洪災害防御、科學調度防洪工程體系、強化中小河流洪水防御、水利工程安全運行、在建工程度汛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統部署,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wěn)定。

以“汛”為令,聞“汛”而動。省水利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十二條措施旨在錨定“人員不傷亡、水庫不垮壩、重要堤防不決口、重要基礎設施不受沖擊”目標,以工作的確定性應對汛情的不確定性,確保各項防御措施落到實處。

進入主汛期,我省水利系統全面啟動主汛期工作機制。十二條措施明確,各地落實“周會商+場次洪水會商”工作機制,強化會商研判和部署調度。統籌調配專家力量,實行分河系、分區(qū)域、分類別包干制,邀請專家提前深入了解相應區(qū)域的基本情況、風險點和存在問題,全程參與會商研判、工程調度運用和應急排險搶險等關鍵環(huán)節(jié),確保遇有突發(fā)情況能夠迅速趕赴一線指導。

山洪災害突發(fā)性強、防御難度大,是防汛的重中之重。

十二條措施明確,加強山洪災害監(jiān)測預報預警,及時精準發(fā)布預警信息。嚴格落實預警“叫應”機制,做到“有叫必應”、及時處置。強化網格化管理,落實對施工、旅游等流動人員的管控和轉移避險措施,提醒督促相關部門果斷組織轉移避險。

在科學調度防洪工程體系方面,根據十二條措施,全省大中型水庫水位嚴格執(zhí)行主汛期汛限水位,主汛期前全部降至汛限水位以下。同時,逐處明確蓄滯洪區(qū)運用條件,做好隨時啟用準備。

此外,我省還嚴格落實防汛避險人員轉移條例,聚焦山洪災害危險區(qū)、水庫周邊及下游、河道行洪隱患區(qū)、蓄滯洪區(qū)等重點區(qū)域,一旦雨量、水位接近或達到預警閾值,或水庫預計加大泄量,提前組織群眾轉移避險。

河道行洪暢通,是中小河流洪水防御的關鍵所在。十二條措施明確,持續(xù)加大河道礙洪問題清理力度,全面排查阻水片林、高稈作物、圍堤等突出問題,依法依規(guī)抓緊清理整治,對嚴重影響行洪安全的要立行立改,確保河道行洪暢通。

筑牢河道防線,更要守牢工程安全底線。十二條措施提出,嚴格落實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及堤防、水閘防汛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安全運行責任制,逐一落實小型水庫防汛行政、技術、巡查“三個責任人”,全覆蓋加強責任人培訓。

在建水利工程也是主汛期重點關注領域。各地水利部門要壓緊壓實在建水利項目法人安全度汛首要責任、施工單位直接責任及其他參建單位相應責任。預報強降雨時,督促在建項目法人全面停工停產,提前組織河道內施工人員、機械、物資全部撤離,同步清理工程棄土棄渣,跟進落實情況,實現閉環(huán)管理。(記者 苑立立、張?zhí)煊睿?/p>

編輯:郜賓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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