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農信社改制波瀾再起 周口中院承壓
2014-07-02 16:05:00 來源:中國網 說兩句 分享到:
中國網財經7月2日訊(記者 鐘采)河南省鶴壁市山城農信社改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見中國網6月17日報道《河南一農信社股權拍賣牽出"案中案" 人大代表卷入》)。繼當地最大煤礦企業(yè)所持農信社股權拍賣引起當地金融機構震動后,該農信社改制在掛牌前夕又起爭議。農信社對拍賣股權受買方并不認可且不予過戶,委托拍賣方周口中院與其再起爭議,并引發(fā)起了當地省高院的介入。
在上述拍賣結束后,農信社認為標的股權存在爭議,拒絕協(xié)助周口中院進行股權劃走,周口市中院則提出對山城信用社的不配合執(zhí)行,處以50萬元的罰款。
6月18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庭約談周口中院和鶴壁中院并鶴壁市山城農信社,就山城農信社不服周口中院對其罰款五十萬元進行調解,鶴壁農信社認為自己沒有能力協(xié)助周口中院執(zhí)行股權劃走義務,因為周口中院與鶴壁中院的判決都具有法律效應,并且兩個判決相沖突,鶴壁農信社無法認定,所以無法執(zhí)行。
鶴壁農信社律師認為,周口中院以鶴壁信用聯(lián)社據不協(xié)助其執(zhí)行為由進行處罰沒有法律依據。雙方在調解會上各自闡述了自己的依據,并進行了爭辯。最終,因雙方意見不統(tǒng)一,高院無法調解,宣布散會。
一樁股權拍賣,為何買賣雙方未出現,而分別是拍賣的委托方和目標公司展開沖突?中國網記者就事情經過進行梳理,并赴鶴壁、周口、鄭州等地市實地采訪后發(fā)現,針對事件雙方爭議主要存在以下四點:為何在有異議的情況下,拍賣仍然繼續(xù)執(zhí)行?拍賣過程是否合法合規(guī)?受讓方是否通過資質審核?周口法院是否存在利益驅動?
異議中的拍賣?
早在2013年7月,鶴壁農信社股權拍賣之前,該部分股權曾被持有者聚鑫經貿和玖泰經貿轉讓給了康宇生物,雙方簽訂了協(xié)議,并在股金證上做了資格股轉讓記錄。但當時由于鶴壁市山城區(qū)信用社當時已進入農商行籌建階段,不能辦理股權變更手續(xù)。故雙方并未進行股權的工商登記變更。
2013年11月,自然人周天祥曾向周口中院起訴婁寶軍、玖泰經貿、中原寶隆等六被告民間借貸糾紛。聚鑫經貿隨后主動提出為被告中原寶隆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周口中院隨即將山城信用社股金凍結。
2014年1月16日康宇公司向周口中院提出執(zhí)行異議,2月8日周口中院以工商資料未變更,康宇公司不符合受讓資格等為由對其進行了駁回。2月27日康宇公司接著提出案外人異議之訴,周口中院并未對此進行立案,而是回函要求其補充材料。
5月5日,在法院要求案外異議人補充材料的空檔,上述股權在爭議中進行了網絡拍賣。拍賣進行完之后,上述案外人之訴立案。在有爭議的情況下,周口中院為何急著將標的股權進行拍賣?而最終競得股權的又是誰呢?
競買人是否利益相關?
網絡競拍結果顯示,最終競得上述股權的受買人分別為河南億佳實業(yè)有限公司和周口市天然氣有限公司。
據工商資料,周口市天然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趙廣良,投資人為法人股東河南億星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河南億星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李士強。
河南億佳實業(y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王振清,投資人分別為自然人股東李楓、王振清、企業(yè)法人股東河南新中金投資有限公司。河南新中金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張璐,投資人分別為自然人蔣超和張璐。
據當地人士介紹,這幾家公司實際均由全國人大代表、周口人李士強所控制。河南億星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是河南省民營企業(yè)百強之一,李士強是該公司董事長,周口市天然氣有限公司為其下屬子公司。河南億星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李士強平時并不在公司所在地周口辦公,公司人員也不常見到他,他平時主要工作地點在鄭州。
而上述案件中原告周天祥則曾為李士強公司會計。被告婁寶軍與李士強關系密切,婁寶軍公司的辦公大樓景峰酒店是以李士強的次子李景峰名字命名。對上述關系是否會對聚鑫經貿、玖泰經貿正常的公司行為造成影響,婁寶軍對采訪未進行回復。
康宇公司認為這是一場“騙局”?涤罟痉矫娣Q,事發(fā)之后公司人員了解到,用這樣的手法來取得利益或者股權,在李士強已不是第一次,早在之前起就用相同的手法獲得一家基建公司股權。
康宇公司認為,億星實業(yè)集團等受讓方的主要手法是利用信息的不對等——在將股權協(xié)議轉讓其他人之后,再引出一樁之前的欠款合同,將已協(xié)議轉讓的標的增加到連帶賠償責任中,這樣已經協(xié)議轉讓的股權因為沒有進行工商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方,只能被判為無效。
康宇公司一名負責人對此指出,即便排除掉動機,完全按法律程序講“目前仍然有上述欠款合同是否真實以及周口法院為何要在有爭議的情況下進行拍賣”的質疑。
康宇公司認為,周口是李士強老家,在一定程度上案件的公正審判被干預。
記者隨即到周口中院進行采訪,副院長劉明杰指示由負責宣傳的處長徐林負責媒體采訪,但徐林也未對采訪進行回答。周口中院徐林遂向記者表示,由于該案件承辦人一直在出差,無法回復采訪。
拍賣的合法性遭質疑
按照規(guī)定,股權拍賣應該事先通知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其余股東,但周口法院并未履行這一程序。信用社共有57個股東,按照公司法,已有股東應該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但據記者了解,公司其余股東并未被通知該項權利。
同時據信用社反映,根據河南省銀監(jiān)局的內部通知,為防止農信社的資產賤賣,原則上評估價格每股不低于2元人民幣,但在股權拍賣時4000萬股股權的拍賣價格為5340萬元,折合每股不足2元。
同時作為作為組建農商行的發(fā)起人需要一定的資格,需由銀監(jiān)部門根據“3號令”的要求對其進行資質審核,但上述程序在拍賣中均未履行。
同時對于2013年底的分紅,雙方亦有爭議。2013年年底,信用社產生約600萬元紅利,但由于處在改制期間并未進行分紅。那么上述紅利歸屬權究竟是屬于誰?周口中院在處理中是否存在地方保護的偏倚?康宇公司對“李鬼出現”的控訴又是否屬實?河南省高院的介入又降導致怎樣的結果?這將再度考驗監(jiān)管層和司法機關的智慧。中國網財經將繼續(xù)關注事件的發(fā)展。
編輯:盧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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