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個部門聯(lián)合懲戒稅收違法失信行為
2014-12-30 14:29:00 來源:中國廣播網(wǎng)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wǎng)北京12月30日消息(記者馮雅 晏琴)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國家發(fā)改委、國家稅務總局、人民銀行等21個部門,聯(lián)合簽署《關于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昨天(29日)正式對外公布。
今年7月初,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試行)辦法》,也就是俗稱的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 國家發(fā)改委秘書長李樸民介紹,這次備忘錄簽署后,標志著對稅收“黑名單”當事人聯(lián)合懲戒工作正式開始。一共有18項懲戒措施,涉及對“黑名單”當事人的任職資格、行政許可、政府采購、高消費、融資信貸和評優(yōu)評先等多方面的限制,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將大增。
李樸民:18項聯(lián)合懲戒措施每一條都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依據(jù),都有明確的責任部門和操作程序,針對性和操作性很強。
比如:金融機構融資授信參考措施,由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定期將公布的案件信息推送給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和銀監(jiān)會,納入征信系統(tǒng),金融機構在對當事人融資授信時,就會參考使用信用報告中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確定是否給予其融資授信。
國家稅務總局總會計師孫瑞標表示,聯(lián)合懲戒將采取“動態(tài)管理方式”。
孫瑞標:自公布之日起滿兩年從公布欄中撤出,但在稅務機關后臺要予以保留,因為懲戒措施實施的時限有的不是兩年,有的長的是五年。
從今年10月份開始,包括國家稅務總局在內的全國各級國稅、地稅機關都通過各自的門戶網(wǎng)站,每季度向社會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截至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共公布重大稅務違法案件36件,省以下稅務機關公布的重大稅務違法案件有536件。這些“黑名單”當事人,都將受到跨部門聯(lián)合懲戒。
編輯:賈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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