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買進口食品無中文標簽 獲十倍賠償
2016-02-08 11:39:00 來源:北京晨報
因購買的進口食品無中文標簽,鄭某將某家居用品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二中院終審駁回家居用品公司上訴,維持一審法院作出該公司向鄭某返還貨款并支付十倍賠償?shù)呐袥Q。
2014年6月12日,鄭某在家居用品公司開設的店鋪花費600元購買了數(shù)量不等的牛軋?zhí)、炭燒奶茶等三種食品。其中,兩種食品包裝上使用繁體中文標注,且沒有境內(nèi)經(jīng)銷商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一種食品包裝上沒有中文標簽和說明。
鄭某后訴至一審法院稱,其購買后發(fā)現(xiàn)這批產(chǎn)品屬于進口產(chǎn)品卻沒有中文標簽,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請求判令家居用品公司返還600元貨款,并支付6000元的十倍賠償款。
家居用品公司辯稱,涉案產(chǎn)品的包裝確實和《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不符,公司在進貨時只審查了進貨商海關的報關證明和衛(wèi)生證書,導致問題的出現(xiàn)。
一審敗訴后,家居用品公司提出上訴。市二中院經(jīng)審理認為,家居用品公司作為食品銷售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采購食品,現(xiàn)其銷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對于食品安全的強制性規(guī)定,因此鄭某有權要求其返還貨款,并承擔十倍貨款的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并無不當,應予維持。
編輯:馬繼鵬
關鍵詞:進口食品;中文標簽;賠償
記者從廈門海滄檢驗檢疫局獲悉,今年首月海滄口岸進口食品582批,重量總計3.46萬噸,貨值3502.2萬美元,同比分別增長86.54%、37.73%和20.96%,進口批次和金額分別占廈門口岸的54.70%和58.41%。
2016-02-03 19:00:48
記者獲悉,2015年廈門東渡口岸進口食品4934批、2.58億美元。在自貿(mào)新政的刺激下,進口食品業(yè)者的積極性持續(xù)走高,進口酒類、飲料、糖果、糕點、茶葉、蜂蜜等來自法國、澳大利亞、新西蘭、馬來西亞、中國臺灣的特色預包裝食品新品種不斷涌現(xiàn)。
2016-01-10 21:00:20
記者從廈門海滄檢驗檢疫局獲悉,2015年度該局共完成檢驗進口食品4603批,貨值3.44億美元,同比增長89.6%和27.9%,連續(xù)三年保持食品進口批量遞增50%以上。
2016-01-07 11: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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