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瑞金4月12日消息(通訊員鄧浩亭 鄧逸楠)4月11日上午,瑞金市人民法院對二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公開宣判,6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懲處,近百名市民獲準旁聽了整個宣判過程。
上午9時,審判長敲響法槌,庭審開始,3名被告人被法警帶入法庭被告席。在核實被告人身份后,審判長宣讀了法院查明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
法庭查明,2013年4月至6月,曾某等人在江西省石城縣琴江鎮(zhèn)花園村“客家花園酒店”車庫內開設經營地下賭博廳,期間曾某以每天200元的工資雇傭被告人賴某彪和賴某林、溫某三人負責該游戲廳日常管理工作,同時提供三人的吃住,賴某彪從中獲利2000元,溫某獲利4000元。被告人溫某、賴某彪及賴某林在參與賭場管理的過程中,經常與溫某某糾集在一起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犯罪活動,并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賴某彪為首,成員包括溫某、溫某某、賴某林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嚴重破壞社會管理秩序,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利,造成惡劣影響。
當天,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對賴某彪、溫某林、溫某分別判處5年至4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上午9時30分,隨著另外3名被告人被法警帶入法庭被告席,另一起涉惡案件也進入到公開宣判階段。
法庭查明,2017年12月以來,被告人黃某糾集被告人張某、李某及同案人謝某等人玩聚時,提出實施敲詐勒索二輪摩托車出租司機的違法犯罪行為,其他人員表示同意。被告人黃某等人在瑞金城區(qū)共實施敲詐勒索犯罪6起,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該犯罪集團成員固定,分工明確,是三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具有明顯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特征。
當天,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法作出一審查判決,對黃某、張某、李某分別判處2年3個月至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了提升刑事案件審判的社會效果和教育作用,瑞金市人民法院邀請人民陪審員到庭旁聽宣判過程,同時準許部分市民旁聽。“今天,瑞金市法院對兩起涉惡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庭審過程公開、透明,對法院審理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清晰地了解。”旁聽市民楊建玲表示,將積極宣傳掃黑除惡的政策,讓市民知曉政策,支持掃黑除惡,構建平安幸福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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