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學生找自己幫忙進國企工作的機會,遼寧冶金技師學院教師王某某采用簽合同、培訓、發(fā)工資等手段騙取信任,5年間騙取40余名學生400多萬元。
除了買車買房,這些錢都被他做了賭本。
昨日記者得知,因詐騙罪,王某某被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50萬元。
1981年出生的王某某從天津一所高校畢業(yè),此后到本溪遼寧冶金技師學院當了一名教師,收入不低。
可是王某某沾染的一項惡習,卻讓他幾乎所有的收入都打了水漂:那就是進游戲廳玩賭博機。
就在王某某輸?shù)们妨艘黄ü蓚畹臅r候,2009年5月,一條來錢道送到了他眼前:學生趙某某找他幫忙安排進某國企工作。
作為教師,王某某和該國企確實有一定接觸,但根本沒有能力幫學生“辦工作”?墒锹牭节w某某說不會讓他白辦,歪心眼就來了:干脆,把錢先弄到手,還了賭債、剩下的當賭本,贏了再還。
于是,王某某答應了下來,并以托關系走人情等名義向趙某某兩次索要6.5萬元。
從2009年5月到2014年7月,王某某先后把40余名學生“辦進”這家國企,騙取現(xiàn)金401.1萬元。
行騙時間跨越5年,幾萬幾十萬元拿出去,難道就沒有人懷疑過王某某嗎?
每次行騙時,他都會帶著學生參加體檢、培訓、考試,然后簽訂假的勞動合同,有條件的還領著學生參觀就業(yè)單位。這一切都做的像模像樣。
重要的是,王某某還給部分學生辦了工資卡開工資。
其實,這也是他騙取學生和家長信任的一個手段。
雖然這些學生并沒有去上班,但是他說簽了合同就等于上班了,暫時還沒安排具體工作,先給開工資。
而學生和家長也都知道要辦進國企工作的難度,從心里就已經(jīng)認可了要進國企工作就得拿錢的“潛規(guī)則”。
騙來的這些錢,王某某買房子用了5萬元,又買了兩輛車,剩下的都被他拿來賭博了,兩輛車也抵押給了別人。然而,紙里終究包不住火,而王某某想要靠賭博贏錢還債的計劃也隨著欠債越來越多成了泡影。
2014年7月24日,王某某向本溪警方自首。2014年12月25日,本溪市人民檢察院對王某某提起公訴,指控其犯有詐騙罪,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王某某虛構(gòu)自己能夠為他人辦理某國企工作的事實,陸續(xù)采用簽訂虛假勞動合同、體檢、培訓、測試、發(fā)工資等手段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以辦事費、押金等名義騙取趙某甲、陳某甲等34名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401.1萬元,已經(jīng)構(gòu)成詐騙罪。
因王某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
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法院同時判決:王某某違法所得401.1萬元予以追繳,返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