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校車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推介望城專營模式和溆浦農村客運模式
記者近日從湖南省教育廳獲悉,3月29日,湖南省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用車(船)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專門下發(fā)文件,要求各地盡快建立、完善適用于本地區(qū)實際情況的學生用車(船)運營模式和管理機制,學生用車專項經費要列入財政預算,到下半年秋季開學時,學生用車要覆蓋轄區(qū)內50%以上的中小學幼兒園。
按照這個文件,湖南的學生用車運營模式,將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公司管理、部門監(jiān)管”的基本原則建立。
文件重點推介了兩種模式:一是望城的專營模式,二是溆浦的農村客運模式。前者是組建學生用車專營公司,由公司統(tǒng)一購買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噴涂國家統(tǒng)一校車圖案式樣的客運車輛,學生用車專營公司專門承擔中小學生和幼兒接送業(yè)務,不參與其他營運;后者是組建農村客運公司,客運公司在上下學時段統(tǒng)一調配車輛,確保學生用車,并加掛“學生用車”標牌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其他時段參與線路營運。
對經費來源,文件明確規(guī)定,各級政府都要建立學生用車專項經費補助制度,列入財政預算。學生用車專項經費用于購車補貼、學生實際乘車費用減免和安全獎勵等方面。交通運管部門要把符合享受國家燃油補貼條件的學生用車納入補貼范圍。此外,對農村公路安全設施的完善、學生用車交通安全的整治、學生用車信息平臺的建設和稅費減免政策的制定等,文件都作了相應規(guī)定并明確了實施進程。(記者 李倫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