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北京2月24日電(記者楊柳)在民事檢察工作中,如何將“以當事人、社會公眾實實在在的獲得感為目標”這項要求落到實處?2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廳廳長元明在做客“新時代四大檢察”網絡訪談時表示,要落實這個要求,民事檢察工作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打造優(yōu)質檢察產品。
“始終以人民立場把握和處理民事檢察改革的重大問題,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huán)境等方面的新期待新需求!痹鞅硎,2018年民事檢察工作注重加強對弱勢群體權益的保護。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2月15日,最高檢部署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協助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專項監(jiān)督,支持5566名農民工提起民事訴訟,幫助追回勞動報酬4605萬余元。
元明認為,此后可結合日常辦理的民事檢察監(jiān)督案件,依法懲治惡意欠薪,把司法救助、農民工權益保障等與精準扶貧結合起來。針對農民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請求給付勞動報酬、撫養(yǎng)費、撫育費、贍養(yǎng)費,因購買、使用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yè)生產資料造成損害而請求賠償等情形,加強支持起訴工作力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談到互聯網金融糾紛訴訟難問題時,元明表示,針對互聯網領域微信、支付寶交易糾紛多發(fā),一些當事人因被告身份信息不明等無法通過訴訟進行救濟的問題,檢察機關可以監(jiān)督和支持法院依法規(guī)范立案、審判、執(zhí)行等訴訟活動,從而促進解決“訴訟難”問題。
共和國聲音日歷|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