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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宅基地兩側被占用 權屬不明法院駁回起訴
2014-11-17 09:53:00 來源:中國廣播網(wǎng)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wǎng)?11月17日消息(記者朱永 通訊員胡娜)最近,樂東的黎氏夫婦遇上了件郁悶的事,他們家宅基地的東西兩側都被鄰居給占用了。夫婦倆起訴到法院,樂東法院對這起排除妨礙糾紛案件進行了審理。
1981年,樂東縣望樓村劃分給黎氏夫婦一塊宅基地,夫妻倆在這塊宅基地上建造了兩間房屋居住至今。1983年,黎氏夫婦又在舊房旁邊建造了兩間瓦房。1985年8月20日,原樂東黎族自治縣樂羅區(qū)望樓鄉(xiāng)政府向黎氏夫婦頒發(fā)了《新分屋基地使用證》,四至為東至林金恩鳳頭墻交界止,西至韋二黎地居交界止,南至陳作龍?zhí)锝唤缰,北至洪定史交界止。夫妻倆自鄉(xiāng)政府頒證后至今,一直在批準的范圍內(nèi)居住,并增蓋了兩間瓦房,五間平房。
1997年,鄰居羅氏夫婦未經(jīng)同意,擅自在黎氏夫婦宅基地范圍內(nèi)的西側蓋起了三間房屋,侵占了黎氏夫婦宅基地約130平方米。
無獨有偶,在黎氏夫婦宅基地的東側,2013年林氏夫婦所建的新房西邊的墻體也越過了兩家的宅基地界線將近2米(合計占了10平方米左右的宅基地)。2014年2月,林氏夫婦又用車拉來大量碎石、泥土等垃圾堆放在黎氏夫婦院子的南部,并在該地上豎起門柱,安裝鐵門,占用黎氏夫婦約30-40平方米的宅基地。2014年4月17日林氏夫婦又派人來阻止黎氏夫婦在自己的宅基地東側修建圍墻。
宅基地東西兩側都被鄰居占用了,黎氏夫婦特別“窩火”,遂訴至樂東法院,請求判令兩鄰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樂東法院在審理中發(fā)現(xiàn),原、被告分別提交的新分屋基地使用證不僅相互有矛盾,而且也不是由縣級人民政府頒發(fā)。原、被告也均沒有提供由縣級人民政府頒發(fā)確認農(nóng)村集體所有土地權屬的相關土地權證書。
樂東法院認為,根據(jù)我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guī)定,農(nóng)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fā)證書,確認所有權。本案中,原、被告均未提供有效的土地權屬證書證明其對爭議地享有合法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地屬于權屬不明的土地,根據(jù)土地管理法關于“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的規(guī)定,原、被告的土地權屬爭議屬于個人之間的爭議,應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本案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因此,法院裁定,駁回原告黎氏夫婦的起訴。本案受理費免交。
編輯:曉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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