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長春10月9日消息(記者晁向榮)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18年1月底前在長春召開,會期6天。
據了解,建議會議主要議程包括:聽取和審議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吉林省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與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審查和批準吉林省2017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2018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2018年預算;聽取和審議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選舉吉林省出席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委員;選舉吉林省省長、副省長;選舉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選舉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決定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的設立及其組成人員的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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