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珠海5月15日消息(記者郭翔宇)記者從珠海市公安局獲悉,今年1月份,珠海市公安局迅速偵破一宗公安部督辦的污染環(huán)境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因向所在區(qū)域排放污水,嚴重危害周邊居民的生活用水、影響植物和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長被警方抓獲。
2017年年底,珠海市公安局金灣分局通過摸排線索時發(fā)現,轄區(qū)內的珠海市盈潤電子有限公司有涉嫌排放污水的行為,隨即聯合環(huán)保部門對該線索進行核實。通過偵查發(fā)現,該電子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用潛水泵將綜合池內未經處理的污水抽至公司污水處理站排放口排放,直接流入廠區(qū)門口的市政污水井。經珠海市環(huán)境保護局聯合金灣區(qū)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對珠海市盈潤電子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對現場排放的污水進行采樣,顯示該公司大門西北方向市政污水井排放的200公升廢水中化學需氧量3120mg/L,總銅386mg/L,均超過廣東省地方標準《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中表1珠三角排放標準限值38倍和771倍。經初查,該公司將未處理的污水直接排放,使大量污染物質聚集,改變了原有的空間環(huán)境,打破了生態(tài)平衡,嚴重危害周邊居民的生活用水、影響植物和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長等惡劣行為。鑒于案情重大,珠海市公安局及時上報省公安廳和公安部,公安部對此高度重視,將該案件列為打擊污染環(huán)境犯罪“清水藍天”行動第一批督辦案件,要求珠海市公安局嚴要求、高質量、限時間偵辦該宗案件。
隨后,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迅速開展案件偵辦工作,落實好“每周一報”、部門協作、檢法會商等機制,為破獲此案打下了良好基礎。今年1月26日,金灣分局民警到該公司傳喚了負責污水排放處理的工作人員趙某某和鄧某某,同日對其刑事拘留,通過進一步審訊發(fā)現,該公司時任技術主管肖某某沒有履行好工作職責管理不善導致污染環(huán)境,現已聞風外逃,公安機關隨即對其上網追逃,并主動出擊到嫌疑人的戶籍所在地抓捕,同時做通了其家屬的思想工作。4月20日,肖某某在公安機關強大的政策施壓下到珠海市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該案已偵查終結移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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