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南昌2月26日消息(記者范存寶 通訊員黃穎 王軼捷)2月24日上午,江西省吉水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公務案,這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以來,江西法院宣判的首例參與賭博拒捕案件。

  與以往不同,這次庭審是通過視頻系統(tǒng),進行的一次“無接觸”遠程庭審。審判員、書記員面前的顯示屏幕上,分屏顯示著法官、公訴人、辯護人及被告人的畫面。屏幕中,被告人林某身后則站著看守民警,他在被羈押場所,通過視頻系統(tǒng)接受審判。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20年2月5日17時許,被告人林某與十余人聚集在一起以“炸金花”的方式賭博,被當?shù)厝罕娕e報。派出所民警邊某某、劉某、熊某某,輔警劉某某接報后出警執(zhí)法,并通知該村黨支部書記胡某某協(xié)助。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出示警官證,明示查處賭博,林某拒不配合,責罵胡某某,并撿起石塊揚言要砸死胡某某,民警邊某某即上前制止,林某不聽警告,甚至采用言語威脅,舉起石塊要砸邊某某。后在民警劉某、熊某某,輔警劉某某的協(xié)助下,林某被制服。在抓捕過程中,林某不斷反抗,造成邊某某等三名警務人員輕微傷。

  2月18日,吉水縣人民檢察院以林某涉嫌妨害公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吉水法院立案受理后,啟動疫情相關刑事案件快速辦理通道,因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于2月24日上午開庭審理并予以宣判。

  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不配合工作,參與聚眾賭博,甚至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人民警察執(zhí)行公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鑒于被告人林某自愿認罪認罰、具有坦白情節(jié)、且系初犯偶犯,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后,吉水法院改變工作模式,開展網(wǎng)上立案、網(wǎng)上送達、遠程開庭、遠程調(diào)解等一系列“零接觸”工作方式,針對疫情防控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大信息化應用力度,為疫情防控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