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成都7月30日消息(記者劉濤 通訊員周春蘭)四川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對李貴、譚俠等24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了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并進行一審宣判。組織、領導者李貴被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07年以來,李貴、譚俠等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及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犯罪活動長達十余年,并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該組織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排擠、打壓同行業(yè)其他競爭對手,并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尋求庇護,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嚴重破壞了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審理后認為,以李貴、譚俠為首的涉案組織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征、經(jīng)濟特征、行為特征、危害性特征,屬于黑社會性質組織。根據(jù)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組織、領導者李貴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開設賭場罪、組織賣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偷越國(邊)境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組織、領導者譚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開設賭場罪、組織賣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其余22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二年六個月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財產(chǎn)刑。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群眾代表及被告人親屬等60余人在德陽中院設置的視頻旁聽室參與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