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長回應街區(qū)制:因地制宜并不是“一刀切”
2016-03-04 22:32:00 來源:住建部
3月4日全國人大第十二屆四次會議首場新聞發(fā)布會上,大會新聞發(fā)言人傅瑩就最近一段時間熱議的“打開封閉小區(qū)和單位大院”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傅瑩說,有關主管部門做了回應,對這個問題解釋得比較清楚了,這次人代會期間還將邀請住建部的負責人給大家做進一步的解釋。發(fā)布會后,中國建設報記者采訪了全國人大代表、住建部部長陳政高。
記者:陳部長,關于網上熱議、媒體關注的“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qū)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qū)。已建成的住宅小區(qū)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問題。作為住建部長,您對這個問題怎么看?
陳政高:非常感謝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對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關心。
大家都知道,時隔37年之后,中央召開了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在會上發(fā)表了重要講話。2月21日,新聞媒體報道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若干意見》一共30條,對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導今后一個時期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廣大干部群眾都非常關注文件的出臺,也都非常擁護這個文件。
在學習討論中,不少網友對“推廣街區(qū)制,逐步打開封閉小區(qū)和單位大院”發(fā)表了看法。其中有的網友將這件事說成了“拆圍墻”,這是文件上沒有的提法。對此,我有以下幾點看法。
第一,推廣街區(qū)制是對中外城市規(guī)劃經驗的借鑒,它符合城市發(fā)展方向。
第二,封閉的住宅小區(qū)和單位大院,有許多弊端,主要是影響了城市路網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斷頭路”,是造成交通擁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響了市民的出行。
第三,文件上對新住宅小區(qū),講的是“要推廣街區(qū)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qū)”。并不是“一刀切”。
第四,文件上對已有封閉小區(qū)和單位大院,講的是“逐步打開”!爸鸩健保褪且珠T別類、循序漸進。“打開”,應該是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不是簡單的所謂“拆圍墻”。
第五,文件上對這項工作提出了方向性、原則性要求。在具體實施中,還要制定細則,還要編制具體工作方案。在這個過程中,肯定要征求居民的意見,肯定要依法依規(guī)處理好各種利益關系,包括網友非常關心的安全問題、物權問題,切實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
第六,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文件的精神實質,要正確理解和準確解讀。只有這樣,才能將文件精神更好地落到實處。
記者:十分感謝陳部長接受我的采訪。希望“兩會”期間,能再次采訪您。
編輯:王家樂
關鍵詞:街區(qū);單位大院;住宅小區(qū);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拆圍墻
國外“街區(qū)”到底咋回事兒,近日,國外“街區(qū)制”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阿姆斯特丹是典型的歐洲旅游城市,乘游輪游覽阿姆斯特丹的水路幾乎是到訪游客的首選,而運河所流經的區(qū)域兩岸幾乎都是住宅區(qū)。地球人都知道,巴黎是一個出門安全要看區(qū)的城市,盡管是開放街區(qū),但巴黎有很多區(qū)都不大安全,網絡上甚至有巴黎各區(qū)安全指數(shù)一覽表。
2016-02-29 05:24:00
面對洶洶輿情,住建部新聞發(fā)言人迅速出來喊話,呼吁大家正確理解“逐步打開封閉小區(qū)和單位大院”。何況,中央對這項工作也只是提出了方向性、指導性要求,具體實施中還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順應民意、顧及民眾合法權益。
2016-02-25 10:03:00
今天,住建部新聞發(fā)言人指出,要正確理解“逐步打開封閉小區(qū)和單位大院”,引導輿論回歸中央決策的本意,這是公共權力部門及時回應公眾利益關切的舉措,值得點贊。推廣街區(qū)制,開放封閉的小區(qū)和機關大院,可對有限的道路資源進行科學配置,形成城市交通合理便捷的路網,方便市民出行,暢通車輛往來,讓城市“血管”流暢。
2016-02-24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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