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高健 通訊員 文海宣)張某離家十七載,杳無音訊,丈夫身亡后,她突然出現(xiàn),和子女爭遺產(chǎn)。昨天,記者從海淀法院獲悉,法院認為二人的婚姻有名無實,張某未盡到對丈夫的扶養(yǎng)義務,故其不應分得王某的遺產(chǎn)。
王某與前妻生育一女,后與張某再婚,生育一子。1999年,張某借故回老家后,數(shù)月未歸且無音訊。自此,王某獨自一人帶著一對子女生活,直至去年去世。王某生前有一處宅院,為未婚時所建,另有存款10萬元。久未露面的張某此時從廣西趕來應訴,要求分割財產(chǎn)。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雖然至王某去世時與張某未解除婚姻關(guān)系,但張某不辭而別已十七年,導致二人形成長年分居、對各自財產(chǎn)分別管理的事實,二人婚姻有名無實。同時,王某曾起訴離婚,也表明王某對二人婚姻的意見。所以,張某主張訴爭房產(chǎn)及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無事實和法律依據(jù)。另外,張某雖基于夫妻之名而為王某的法定繼承人,但考慮到是張某自己放棄與王某的婚姻、家庭,長年未與王某共同生活,對王某也未盡到扶養(yǎng)義務,故其依法不應分得王某的遺產(chǎn)。
最終,法院在王某的子女之間就訴爭財產(chǎn)進行了分割,對張某的主張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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