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日前四川檢察機關對四川省宜賓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魏常平,四川省德陽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楊恩林,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副州長楊長清,四川省達州市委原副書記易杰等四人提起公訴。
據悉,四川省宜賓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魏常平(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眉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常平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魏常平,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眉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魏常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經營承包、特殊車牌辦理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賄賂款,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川省德陽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楊恩林(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樂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恩林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楊恩林,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樂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楊恩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規(guī)劃設計方案審批、工程招投標、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賄賂款,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副州長楊長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宜賓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長清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宜賓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楊長清利用擔任阿壩州人民政府副州長職務之便,在工程承建及貸款審批、核銷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款,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川省達州市委原副書記易杰(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自貢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易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易杰,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自貢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易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經營承包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款,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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