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驚現一條駭人聽聞的消息,北京水利水電學校一名16歲男生慘遭校園霸凌。一段時間里,該男生被數名男同學言語侮辱、肢體侵犯,甚至被逼看不雅視頻并遭受猥褻,被教唆自殺。更讓人憤慨的是,霸凌事件發(fā)生以來,受害者曾多次向學校、老師、家長反映,卻并未得到有效幫助。所有人都勸他“容忍”,施暴者只是被象征性地懲罰抄寫四遍行為規(guī)范。受害者身心受到重創(chuàng),最終患上重度抑郁癥。

我們驚訝,施暴者只有十幾歲,怎會有如此惡劣的行徑和歹毒的心腸?我們同情,受害者也只有十幾歲,居然要獨自承受如此大的壓力,直面身邊人的冷漠;我們憤懣,校方“無所謂”的態(tài)度和輕描淡寫的處置方式無異于助紂為虐;我們擔憂,如此“容忍”的教育,會不會是有些學校在處理校園霸凌時的一貫態(tài)度?又有多少孩子敢怒不敢言?俗話說“忍字頭上一把刀”,校方和家長讓孩子容忍,而受害孩子的心卻在滴血。

教書育人是教師的天職。教師不僅承擔著向學生們傳授知識的任務,還肩負著保護學生安全、塑造學生良好人格的重任。2020年5月,最高檢等9部門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規(guī)定包含欺凌在內的9類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關單位和個人須立即報案。面對校園霸凌事件,校方不但回避教育監(jiān)管責任,而且試圖“捂蓋子”“和稀泥”,難逃玩忽職守之責!(央廣網特約評論員 李冬雪)